非法电鱼,该抓!
2021-03-29 15:31:22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郑涛 林宇暄 | 点击量:13578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郑涛 林宇暄)自郴州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雷霆2021”专项行动以来,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坳上派出所认真贯彻分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将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作为重点来抓,加强了对辖区内及周边的巡逻时间和密度。
近日,坳上派出所快速侦办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3月18日21时许,坳上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水塘村的河边有灯光在闪烁,疑似有人在用电捕鱼。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并迅速将正在用电捕鱼的四人控制,现场缴获电捕鱼装置1套和野生河鱼5.21公斤。
经民警调查,犯罪嫌疑人曾某、曾某某、李某、肖某军四人使用电鱼机在水塘村公平组与下铺组交界处的河边进行捕鱼。当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入了十年禁渔期,即禁止一切非法捕捞水产品,四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在禁渔期和禁渔区范围内利用电鱼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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